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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江苏最美家庭档案”征集评选启事
发布日期:2018-05-31信息来源: 泰州市党史方志档案办公室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,省委宣传部、省档案局联合举办“档案见证改革开放——江苏最美家庭档案”征集评选活动。将评选出能够反映江苏改革开放40年奋斗历程、家庭变迁和生活变化的江苏最美家庭档案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时间

2018年5月23日—6月29日

二、征集范围

1.家庭历史档案类:改革开放以来的家谱、族谱、家史、回忆录、家庭大事记、家庭成员自传及简历等;

2.照片影像档案类:改革开放以来,反映家庭居住环境变化的,包括不同时期旧街貌、旧村镇、旧民居照片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影像;反映百姓服饰、饮食、出行、文化、教育、劳动、休闲等变迁的个人影像、家庭成员合照、生活照、工作照、活动照、集体照、单位景物照等的珍贵照片;

3.工作成果类:改革开放以来,反映家庭成员的学习笔记、工作日记、学术报告、论文、著作、书画作品、手稿等;

4.证件荣誉类:改革开放以来,反映时代特征、保存完好的家庭成员的出生证、身份证、学生证、毕业证、工作证、会员证、结婚证、专业职务等级证书、选举代表证、参加社会服务证明书等,以及获得的各项证书、奖状、奖章、奖杯、锦旗、光荣册以及电台、电视台、报纸的宣传报道材料等;

5.亲情交友类:改革开放以来,反映与家人、同学和亲朋好友的来往信件、贺卡等,信函内容健康、真实,有时代特色;

6.契约及票证类:改革开放以来,反映家庭收藏的各个时期的各种票证、地契、土地所有权证、房产证、营业许可证、契据、人财保险记录、购物发票、家庭收支记录等,要求是字迹清晰,保存完好的原件;

7.医疗健康类:改革开放以来,反映病历、体检表、医疗证件、医疗费收据、住院记录、疫苗接种和药物过敏记录、家庭成员意外伤害记录以及医院处方、饮食禁忌等;

8.其它类:不属于以上七类,但能够反映改革开放内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家庭档案均可应征投稿。

三、征集要求

1.档案须原件。应征档案要实体保管良好、内容形式完整、能体现系统性和关联性的家庭档案原件,并配以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。

2.具有代表性。应征档案要反映改革开放内容,具有时代性、体现代表性、富有故事性,反映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的发展变化,特别要在全国、全省或省内各地具有“第一”“首次”“唯一”等属性的,反映江苏普通百姓家庭入学、高考、就业、婚礼、年夜饭、全家福等特定生活场景、特定生活情境的各类载体的档案。

3.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最终由专家评选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办法,产生“江苏最美家庭档案”奖80名并颁发证书。

4.其他。凡报名参加评选的家庭档案,均视作自动授权在全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图片展中展出。

 

市史志档案办公室设立“征集推荐办公室”负责接收应征档案,办公室设在市史志档案办业务指导处,联系电话:0523-86519022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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